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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、同居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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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果不其然,姜鸿诣登时就开始吹胡子瞪眼:“怎么能不要孩子呢,结婚了不就得生孩子?”

  他当然不是不心疼女儿的身体,但这早就在他的预计当中,供女儿读大学,把女儿嫁出去,看女儿生孩子,这些都是姜鸿诣脑袋中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
  就好像饿了吃饭渴了喝水一样自然,绝对不可能有别的可能性。如果你告诉他,饿了不一定要吃饭也可以喝水,他立刻就会暴跳如雷起来。

  而姜谣的所作所为,却是无一不在他的接受边缘疯狂试探。

  毕业就跟人同居,同居了两三年也没结婚,结婚不说嫁娶,婚后也不立刻生孩子……哪怕在开放的二十一世纪,也在许多地方、许多人眼里是惊世骇俗的行为。

  但姜谣早已经不在乎这些,如果一直活在大众的评价标准里,就会很累,很迷茫。

  你不知道做这种事情的意义,但你必须去做,只为了不让别人看你的眼神像看智障。

  究竟是图什么呢?

  哪怕事事顺着别人的想法,他们也总能拿出其他的标准来要求你,而你压根就看不上他们,却还要活在他们的评价体系里。

  姜谣越想越觉得这就是智障。

  而这思想的转变,就在决定和陆霄上床之前。

  她纠结过无数次不是处女怎么办,直到最后,才终于明确心意,处女与否本身并不重要,只是有的人觉得它重要,而你就要为这种你压根就不想在一起的人,守身如玉。

  这不是傻逼是什么。

  破除了这一道心理防线之后,姜谣就再无负担,和陆霄在一起的每一天,都很开心,都有很喜欢他很爱他。

  哪怕最后换一个人,那个人也并不值得让她丧失现在的快乐。

  就是姜谣毕业就跟人同居的事情把姜鸿诣气了个半死,直到陆霄承诺会跟她结婚之后脸色才好看一些,但话里话外还是有种姜谣太上赶着了的感觉。

  他叱骂的时候,姜谣就安静地低着头听着,她知道,世界上的确有很多这样的人,会觉得你这是不自爱,是随便。

  但陆霄不是这种人,也不会是这种人。

  姜鸿诣也是直到一两年后才对陆霄脸色和缓起来的,一旦开

  始接受,就立刻开始催结婚催生孩子了。

  姜谣慢悠悠夹起一筷子米饭,仗着那么多人姜鸿诣总不能跳起来打她,不紧不慢道:“等我三十岁再说吧,那么急干什么。”

  房子都没买呢,再说现在养孩子那么贵,还是养自己开心。

  更重要的是,她不觉得自己已经成熟到足够养育一个孩子了,她怕自己克服不了内心的弱点,对孩子造成一生的心理阴影。

  经受过苦难的人,有些会麻木甚至习以为常,而另一些,会用更柔软的目光看世界。

  姜谣就是后者。

  她愿意相信每个人都有苦衷,也因此,她对自己的要求格外高。

  她想成为陆霄一样的人,有着近乎完美的情绪控制,有着自己的观点,却也能尊重世间。

  关于结婚和生孩子的问题眼看就要有争起来的可能性,顾玉桂及时给姜鸿诣夹了只虾打圆场,笑吟吟说道:“难得孩子回来,吵吵什么。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,是不是?”

  姜谣感激地望了她一眼,才发现顾玉桂也有些老了,昔日的白富美女强人哪怕还是在保养,脸上的胶原蛋白却总是不如年轻人多。

  再看看旁边的顾双双,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,跟年轻时候的顾玉桂倒有七八分相似。

  顾玉桂在叮嘱顾双双慢慢吃,不要乱找男朋友不要被人骗,顾双双啃着螃蟹不耐烦地答应知道了。

  两张相似的面孔放在一块儿,一问一答间逐渐重合,似乎可以从中看见光阴的流转。

  姜谣蓦地想起千年前孔夫子说的那句话:“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。”就如同一条河一样,生命总是从上游流至下游。

  而新的生命,哪怕一无所有,但却充满着希望。

  她眼前又浮现出大学军训时新生那晒黑的皮肤和闪闪发亮的眸子来,有着年轻人天不怕地不怕的天真和单纯,却又那么让人心动。

  姜谣轻轻拽了拽陆霄的袖子,凑到他耳边,小声道:“哥哥,我好像已经老了。”

  已经二十四五岁的年纪,朋友圈里一些初中同学都二胎了,大学里读研的同学还在北上广漂着,本科毕业的要么已经结婚,要么在各处相亲。

  这时候学习成绩已经不重要,甚至工作条件也不太

  重要,眼看都要开始比孩子成绩了。

  那些自己混得好或不好的,就下个蛋,传承着上一辈的希冀,等着或许孵化出一只凤凰来,带领家族一飞冲天。

  哪怕可能性很小,但总能哄骗个一二十年,来来回回地,大半辈子也就过去了,那时候就比谁活得久了。

  姜谣忽然有些想笑,又有些说不出的轻松。

  四时轮回,或许不用那么焦虑,自自然然地活着也很好,生根发芽开花结果,哪管究竟是不是树林里最大最茂密的一棵。

  一顿饭吃得还算温馨,吃完饭,姜鸿诣让他们留下住个一晚。

  姜谣摇摇头,小声道:“我去看看妈。”

  “行。”姜鸿诣不吱声了,帮着顾玉桂打点了些他们可能用得上的东西,有的没的塞了一车后备箱。

  “够了够了。”姜谣无奈地看着满满当当的后备箱,试图拦住固执的姜鸿诣。

  “老子给你你就拿着,哪这么多废话!”姜鸿诣毫不客气道。

  姜谣于是不再拦,站在车边看着陆霄帮忙整理着东西,有条不紊地寒暄、告别,那场面,跟小时候母亲带她回外婆家的景象几乎一模一样。

  拉了拉仍是一副不谙世事模样的顾双双,姜谣轻叹一口气,由衷羡慕起她的年轻来。

  顾双双拉着她的胳膊,晃了晃,撒娇道:“姐,下次来大学看看我呗,我们食堂的烤鱼可有名了,我带你吃啊!”

  “好。”姜谣莞尔,捏捏她的脸颊,“生活费够不够?我给你转了五百,别整天总买衣服,多吃点。”

  顾双双惊喜地跳起来,几乎要亲她一口:“谢谢姐!姐姐姐夫百年好合!”

  “这孩子。”姜谣有些好笑,又在心里叹一口气,不明白自己怎么感觉一下子变成了中年妇女。

  直到终于跟陆霄在一起待着的时候,姜谣这才一下子感觉自己还是那个娇蛮任性又温柔可爱的小姑娘,大概是陆霄外表散漫内心成熟的原因,待在他身边,姜谣一下子就感觉自己年轻了不少。

  墓地很快就到了。

  陆霄先下车,习惯性地帮她拉开车门,手护着她的脑袋。

  姜谣从车里钻出来,一把抱住了陆霄,轻轻蹭了蹭他的胸口:“谢谢哥哥陪我来。”

  其实她很早

  就想带陆霄来见见母亲,但每次要去的时候,却总是没能下定决心,姜谣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害怕什么。

  但现在,她跟陆霄之间的结合似乎更加紧密了一些,好像被家人认可,是夫妻了。

  晚饭吃得早,来到墓地的时候恰巧是傍晚,暮霭迷茫,荒野四合,举目四望一片傍晚的苍凉,一整片墓地都是空荡荡的,只有些草木被风刮得七歪八倒。

  不知道什么鸟凄哑地叫着,四目茫茫,给这一片都增加了几分萧瑟可怖的意味。

  姜谣不自觉打了个寒噤,有些说不出的害怕,忍不住捻了捻手腕上一串殷红的小珠子。

  这是跟陆霄出去玩时候买的,说的是在佛寺开过光的,小小一串就卖几百块,但玲珑剔透实在好看,姜谣还是咬咬牙买了,一直戴在手上。

  陆霄安抚性地扣住她的手腕,手指轻轻拂过那串珠子,莫名给了姜谣说不出的安全感。

  “走吧。”陆霄拉着姜谣往前走,姜谣熟门熟路,很快就找到了母亲的墓碑。

  这次他们没带什么东西,只是安静在墓碑前站了会儿,就好像是告知些什么一样。

  天色马上就要黑下来了,一旦天黑,就不好走了。

  姜谣盯着墓碑上那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怔怔看了许久,忽然有点想哭,说不出来的感觉。

  她双手交扣住,陆霄把手放在她的手上,轻柔而坚定。

  姜谣低声道:“妈,我带陆霄来看你了。”

  她用余光去看旁边的陆霄,用少年再形容他已经不太合适,已经是一个男人了。

  但从少年到现在,他就这么安静陪在她身边。

  察觉到姜谣的目光,陆霄也忽然转头望过来,一双桃花眼里还是说不出的勾人。

  最后一缕阳光奇迹一般照耀在他身上,将他的眸子点亮成赤金的颜色。

  一如当年,少年坐在军训场地上,阳光破云而来,将他笼罩在光芒中,一眼就心动。

  如今的姜谣,也依然轻易就沦陷在了他的眼神中,一时间傻傻呆呆,连话都说不出口,只想上前狠狠去亲他。

  但在墓碑前亲吻终究是不好的,因此姜谣只是用力握了握陆霄的手,深呼吸了一口气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感觉是不是太现实向了……我真的好想写轻松无脑小甜文,但还是不自觉现实,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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