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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、同居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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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洗碗是不可能洗碗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洗碗的。

  然而把小姑娘一通玩弄后,两个人一起双双瘫在床上,陆霄抱着姜谣贪婪地温存了一会儿,还是认命地站了起来:“我洗碗去。”

  姜谣懒懒将眼睛睁开一条缝,黏黏糊糊地看向他。男人刚刚经历了一番,眼尾泛着点红,脖颈也被她亲得泛红,配上他那慵懒的神情,看上去颇有几分诱人。

  像被切开的新鲜奶油蛋糕,被叉子切了一块走,没有那么齐整,但却更是诱人。

  哪怕已经餍足,姜谣还是不自觉舔了舔下唇,心里满满弥漫起不舍来。

  明明厨房离卧室只有几步路,但就是莫名的流连不舍。更何况,刚刚他还在她的身体里,那么密切,现在却要起身离去……

  姜谣轻咬红唇,眼波流转间,已经软了嗓子,一把拉住陆霄,声音甜腻得仿佛吃了蜜:“哥哥别走。”

  陆霄被她拽得顺势倒在姜谣身上,半撑着手臂压着她,只留下一点点胸脯起伏呼吸的空隙。

  眼前的人眸子圆溜溜的,低低喘着气,脸上满是情动的红潮,发丝散乱着,就那么毫不避忌、落落大方地盯着他看。

  这是他刚刚万千疼爱过的小姑娘,他最爱的人。

  也会是他一生的伴侣。

  姜谣就经常说,父母和孩子不能选择,但伴侣是人生中唯一可以选择的,所以要是你的伴侣也对你不好,说明你眼神真的很不行。

  终身大事上眼神都不行,那还指望什么呢?

  虽然是歪理,但有时候居然还觉得很有道理,发到公众号上不知道还忽悠了多少人,甚至有一阵子还成为了金句。

  陆霄不禁勾唇,看着娇俏模样的少女,忍不住低头吻了下去。

  姜谣自然而然地张嘴承接他的亲吻。

  两个人都闭着眼睛,唇舌辗转,身体无缝紧贴,沉甸甸的,有些重。

  但姜谣喜欢这种感觉,也喜欢陆霄腿压着她,有安全感,不会空落落的,也不用怕觉睡一半人跑了。

  她偏了偏头,喉咙里泄出一声轻吟,不易觉察,但还是让陆霄不自觉加大了力度。

  姜谣眼角有点红,掀开眼皮瞪了他一眼,捉住他乱动的手,控诉道:“你又

  ……”

  陆霄理直气壮,居高临下俯视着她:“嗯,怎么样?”

  姜谣一下子就软了身子,甚至挺了挺腰去迎合他,眨眨眼睛,丝毫不感觉丢人:“哥哥再来点。”

  少女柔若无骨的手攀上了陆霄的脖颈,轻轻抚过他的上半身,仰着头,双眼迷离,如同春天的雨雾迷蒙。

  陆霄心头一动。

  哪怕跟她做这种事已经不知道多少次,但他还是觉得不够,总想每时每刻都把人抱在怀里,哪怕她有时候气他,却还是让人舍不得。

  “乖。”陆霄抬手拨开她垂落在眼前的发丝,嗓音低哑,有种平日里不同的韵味。

  此时此刻,难舍难分,真恨不得时间永远停留,永远不必分开一时一刻。

  一时间,两个人安安静静地抱在一起,屋子里分外安静,只有他们的呼吸声。

  落地窗外是隐隐约约的灯光,底下是车水马龙。

  鸽子笼里,他们不过是最平凡最普通的一对人类,谈不上有任何特别之处。

  但他们在一起的时候,就是一整个世界,不再需要其他,只需要有对方,就好像拥有了全部。

  姜谣喟叹一口气,低低道:“宝贝,真的永远都不想和你分开。”

  她眼睫低垂,轻轻颤动着,柔声道:“以至于甚至都很害怕生老病死。”

 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时候,姜谣向来不会考虑那么长远,总有一种孤身漂泊的感觉,甚至哪怕经历了母亲的去世,对死亡也没有太多实感。

  但现在,她忽然想到,将来他们都会老去,总有一天,会有人先1离开这个世界。

  在老得几乎走不动路的时候,身边空落落的,陪了你大半辈子的人忽然再也不会回来,那感觉实在是难受。

  七老八十的时候,父母早已入土,兄弟姐妹各自成家成为亲戚,孩子也有了自己的家庭,在身边的,也只有自己的伴侣了。

  如果他再离开……姜谣光是想了想,就感觉喉头发紧,心里涩涩的,有种说不出来的难受。

  这种时候才感觉到悲欢离合、生死无常的真切意味。

  年轻时候经历过一些小事,就觉得是最大的事情,当你经历过世间百态,才会明白什么是最重要的。

  姜谣刚要开口,就哽了嗓子,闷闷

  地抱住陆霄,低声道:“他们都说男性会比女性走得早。”

  “你不准先离开我,不然……不然我就去找个老头子,跟人家黄昏恋,不要你了!”姜谣抚摸着他下巴流畅的线条,明晃晃地威胁他。

  明明是搞笑的话,她却忍不住落下眼泪来,又自己抬手用力擦掉。

  不知道为什么,年纪越大越爱哭了。小时候不惜命,觉得活着死了都无所谓,现在体会过人间的快乐,还没尝够,哪里舍得放弃。

  陆霄有些好笑地擦擦她的眼泪,语调却是漫不经心:“好啊。”

  姜谣难以置信地抬眼瞪他,闷声道:“你都不气!”

  “气什么。”陆霄摸摸她的脸,语调听不出什么情绪,“我走了,你就再找一个呗。”

  “不要。”姜谣扁着嘴抱紧他,声音有些哑,说得很是认真,“我……我一定把你的骨灰放在床头,每天陪着你。”

  这话从二十几岁的年轻姑娘口中说出来,多了几分说不出的凄凉与搞笑。

  陆霄下意识脱口而出:“大可不必!”

  姜谣恼火地瞪他,咬牙切齿问:“你就不伤心?”

  陆霄有些好笑:“还有那么久,伤心什么。”

  他又轻描淡写道:“再说,说不定是您先走呢?”

  姜谣:“……”

  她双眼含泪,垂目悲切地看着他,关心道:“那您岂不是很孤独?”

  陆霄淡声道:“那我就可以再找一个。”

  姜谣斜眼看他,拿话揶揄:“夕阳红?”

  陆霄散漫点头:“找个好看的老太太。”

  他居然还能笑出声!姜谣气得恨不得当时咬他几口。

  她这么想,也这么做了。

  被吮得殷红的唇轻张,瞅准陆霄肩头一块紧实的地方就咬下去,到底还是没用几分力气,只是轻轻咬了一口,又用舌尖细细舔过。

  然后姜谣抬头,看着肩膀上浅浅一个牙印,心里有些忐忑地问陆霄:“疼不疼?”

  陆霄瞥她一眼,神色不变:“你说呢?”

  姜谣心虚,伸手又摸了摸那处,看着一片冷白色皮肤中晕染开来的红痕,和那枚小小的齿印,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愧疚。

  但又有种说不出的骄傲,好像就这么把陆霄给标记了一样,那么光芒耀眼的人,就是她的所

  有物,想怎么咬就怎么咬,想怎么玩就怎么玩。

  这个认知让姜谣感觉异常快乐,伸舌头认认真真舔舐了一番陆霄肩头的红痕,安抚一样抬眼看向陆霄,哄小孩似的:“乖,舔舔就不疼了。”

  陆霄闷着声一笑,眼神一溜,懒懒道:“别舔这儿?”

  “那舔哪儿?”姜谣装傻。

  陆霄沉闷低笑,舔了舔唇角,毫不客气地就把她脑袋往下摁,姜谣被迫和熟悉至极的物体面对面。

  他懒懒笑,漫不经心地命令道:“舔这儿。”

  “变态。”姜谣小声骂他,内心却很是喜欢陆霄这样子对他。

  喜欢他偶尔霸道的样子,让她全身心都被他支配。

  姜谣低头啜了一口,又不满地抬起头来:“你怎么不叫两声?”

  每每陆霄总是安静得很,甚至喘气都没有,总让她感觉不公平。

  陆霄很配合地哼了两声。

  姜谣一脸嫌弃:“不自然。”

  陆霄摸摸她的头,毫不吝啬夸奖:“嗯,是没宝贝好听。”

  “你学学嘛。”姜谣不满地把头靠在他腿上,发丝散落一片,恣意地躺着,任凭陆霄的手游走。

  “不学。”陆霄低头亲了亲她的脸颊,“宝贝好听就行了。”

  姜谣哼哼唧唧地躺在他身上,要他捏捏肩膀。

  陆霄顺从地帮她揉捏着,想了想,又问她:“看不看电影?”

  姜谣一骨碌爬起来,用惊恐的眼神看着他:“你不是都……还看?”

  陆霄白了她一眼:“想什么呢,正经电影。”

  说着,他打开了床头的投影仪。

  陆霄喜欢看电影,他们就在房间装了投影仪,省钱又方便。

  “哦。”姜谣乖乖道,扯了扯陆霄的胳膊,暗示着什么,“其实,看那啥也不是不行……”

  “别,你这是想榨干我,嗯?”陆霄随手选了部电影,放了起来。

  一部美国的爱情片。

  外国人总是开放,男女主见面没几分钟就亲上了,再过了会就已经滚到床上去了。

  男女主第n次亲上的时候,姜谣终于按捺不住,一把搂过陆霄的脖子,用力亲了上去。

  陆霄顺从地回吻她,一下一下顺着她的背,小口小口地啜。

  一片黑暗里,耳边回荡着只能听懂一小半的英文,她可以感知到陆霄的温度。

  再也不怕跑走的那种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感谢在2020-10-1717:43:19~2020-10-1823:24:1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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